当前位置:

中级人力资源专业经济师教材考点第十五章

发表时间:2018/3/2 14:39: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导航

2018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3、4日,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机考。2018年经济师报名时间为7-9月份,建议考生们提前复习,以下是《中级人力资源专业知识与实务》教材考点,供考生查看学习!

全本教材,点击学习>>>中级人力资源专业经济师教材章节知识点汇总

第四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

第十五草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

第一节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生效后的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受各自权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全面履行原则。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任何时候,均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②合法原则。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执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多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一)用人单位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果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也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除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二是应当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如果从事兼职,不能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三是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事项的义务。主要包括约定服务期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合同履行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丰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相关事项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后,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也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劳动关系的承继就是通过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由新的用人单位接替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使原劳动权利义务内容得以保留。但是,如果没有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也应当继续履行。

四、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变更时,如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包括:

(1)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变更劳动合同。(2)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导致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内容与之相悖而必须修改。

(3)企业受有关产业政策影响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等经济因素影响,导致劳动合同需要变更。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导致劳动合同需要变更。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调整了工作岗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还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xy)

5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编辑推荐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0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服务

        1680起

        初级 中级

        561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精品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精品课程校方支持

        1680起

        初级 中级

        505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题库练习 协议续学

        1080起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