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仲裁

发表时间:2017/4/15 9:57: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二、仲裁

(一)仲裁的原则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贯彻双方自愿原则,达成仲裁协议.如有一方不同意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即无权受理合同纠纷.

2.公平合理原则:仲裁的公平合理,是仲裁制度的生命力所在.这原则要求仲裁机构要充分收集证据.听取纠纷双方的意见.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同时,仲裁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仲裁机构是独立的组织,相互间也无隶属关系.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由于仲裁是当事人基于对仲裁机构的信任作出的选择.因此其裁决是立即生效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是纠纷当事人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它应包括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在以上3项内容中,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仲裁没有法定管辖,如果当事人不约定明确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将无法操作,仲裁协议将是无效的.至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和仲裁事项则可以通过默示的方式来体现.可以认为在合同中选定仲裁委员会就是希望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同时,合同范围内的争议就是仲裁事项.

2.仲裁协议的作用:(1)合同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2)是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仲裁的先决条件;(3)排除了法院对纠纷的管辖权;(4)仲裁机构应按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四)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方式.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当事人如果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也可以由1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如果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五)开庭和裁决

1.开庭: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记)

2证据: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3辩论: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

4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补正.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六)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七)执行: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由于仲裁委员会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怕错过2017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准考证打印?那就点我吧!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监理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监理准题库,直播刷题学习平台!

(一站式解决做题、听课两大需求.)

马上下载

编辑推荐:

2017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入口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早报名早学习早通过

监理师历年真题 免费下载版 特训演练

(责任编辑:gx)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监理工程师

        [冲关集训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校方服务

        980起

        了解课程

        478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