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考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发表时间:2017/12/14 15:21: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第七章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概念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全过程或部分过程进行承包。

部分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经常出现在大型工业工程对在建或已建工程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使用承包人的专利技术实施。

2.建设项目总承包的优点(5个)

单一的合同责任

固定工期、固定费用

可以缩短建设周期

减少设计变更

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3.建设项目总承包的缺点(2个)

设计不一定是最优方案

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4.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职责

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负责投资支付和项目建设有关重大事项的决定。

5.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职责

承包人是总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的约定承担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采购、施工、试运行和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修复责任。

6.对联合体承包人的规定

对于联合体的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仅与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联系,由其负责组织和协调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改变联合体的组成和修改联合体协议。

7.对分包的规定

(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2)分包工作需要征得发包人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其资质能力的材料应经监理人审查;

(5)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作,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8.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监理人的职责

监理人的地位和作用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但对承包人的干预较少。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时,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9.发包人要求(11方面)

(1)功能要求

(2)工程范围

(3)工艺安排或要求

(4)时间要求

(5)技术要求

(6)竣工试验

(7)竣工验收

(8)竣工后试验(如有)

(9)文件要求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其它要求

10.承包人建议书

“承包人建议书”是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文件。

包括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方案的说明;分包方案;对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说明等内容。(多选题)

11.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

12.无论承包人复合时发现与否,由于以下资料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多选题)

1)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2)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3)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

4)试验和检验标准;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13.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或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

如果工程延期竣工,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履约担保继续有效。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承包人未按规定保险的补救

(1)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保险,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因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保险,导致发包人受到保险范围内事件影响的损害而又不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时,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赔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现场查勘

发包人对所提供的所有的原始资料,承担原始资料错误造成的全部责任。

承包人应对其阅读这些有关资料后,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16.开始工作

监理人获得发包人同意后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始工作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7.设计管理

基准日之后,规范或标准的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规标准实施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

发包人或监理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遵守新规定后,按照变更对待,采用商定或确定的方式调整合同价格。

18.发包人对设计成果的审查

发包人应组织设计审查,审查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之日起不超过21天。

发包人审查认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重新修改后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限届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19.有关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查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后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

如果审查提出的意见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文件,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文件,承包人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文件。增加的工作量和拖延的时间按变更对待。

20.支付分解表分类和分解原则

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交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的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进行分解。

2)材料和工程设费。按订立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位、工程竣工等阶段和比例进行分解。

3)技术服务培训费。按照价格清单中的单价,结合合同进度计划对应的工作量进行分解。

4)其他工程价款。按照价格清单中的价格,结合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进行分解。

21.索赔管理

22.承包人申请竣工试验

承包人应提前21天将申请竣工试验的通知送达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14天内,确定竣工试验的具体时间。

23.竣工试验程序(三阶段)

第一阶段,承包人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证每一项工程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第二阶段,承包人进行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第三阶段,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可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24.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1)除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区段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文件;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25.竣工验收

经验收合格工程,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26.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27.竣工后试验

对于大型工程为了检验承包人的设计、设备选型和运行情况等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合同的约定,通常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竣工后试验。竣工后试验可由发包人或承包人进行。

无论哪一方组织,均需提前21天将试验日期通知对方。

编辑推荐: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2018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早报名早学习早通过

(责任编辑:fk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监理工程师

        [冲关集训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校方服务

        980起

        了解课程

        478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