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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表及证书发放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8/22  来源:中大网校   [在线考试]

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表及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位学员:

2011年7月23日,由我局组织的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考试已圆满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证书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学员根据自己的准考证号自行查询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考试成绩表,成绩查询请看附件一。

二、请成绩合格者(60分为合格)的学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毕业证复印件到惠州市教育局四楼教师继续教育科领取“两学”课程合格证书。发证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起的二个月内领取(逾期不领,合格证书将不代为保管),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需别人代领证书的学员,代领人必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考试学员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毕业证复印件。

四、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按以下步骤复查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1.申请

可在成绩公布当日起到8月11日前(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到市教育局四楼教师继续教育科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复查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申请查分。注意!不可别人代查分数,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工作。。

2. 复查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对评卷老师的原始打分进行重新核算。查分只重新核算分数,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核算有误的,无论是正误差还是负误差,均予以改正。

3 处理

在受理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市教育局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专人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也会由专人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附件一: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师范类人员补修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表

附件二:复查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登记表

惠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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