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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1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5/12/25 9:43: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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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1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河南财专)是一所财经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财政厅。校园占地面积620余亩,位于郑州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学校设置有财政税务系、会计系、对外经济贸易系、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等教学部门及党政管理部门40个。现有教职工604人,其中教授39人,副教授128人,博士42人,硕士295人,专职教师480人。学校面向河南、江苏、吉林等19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生8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河南财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人事、教务、纪检监察和教学部门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2《河南财专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财专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财政厅(网址http://www.hncz.gov.cn)、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acz.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陆邮箱czrsczp@126.com投递简历和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河南财专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参加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河南财专人事处 (行政办公楼8楼802室)。

联系电话: 0371—85305828 0371—85305817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亲笔填写的《河南财专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2份;

(2)打印的自荐材料2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资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尚未拿到博士学位证的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应聘)。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

经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开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三)考试

考试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却又超过计划进人数时要即时进行加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等于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拟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财政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 0371—85305828(河南财专人事处)

0371—85305817(河南财专人事处)

0371—65802904(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 0371—65808990(省财政厅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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