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2017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社局2017年3月27日),结合我县教育、卫计系统用人实际,现将巴东县2017年专项招聘教育、卫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我县2017年拟从各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中,专项招聘教育、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人(详见附件:《巴东县2017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专项招聘不得应聘人员
1.现役军人。
2.2017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3.巴东县在编人员。
(二)专项招聘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其期限从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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