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庆阳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庆市人社发〔2013〕145号)要求,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和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为确保招考面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市招基层学校文科、理科、音体美、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照各县(区)各岗位招考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组织
市招基层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县(区)长担任,成员由教育、人社、监察、财政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各县(区)要根据庆市教发〔2013〕137号文件精神,制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时发布公告,全力实施好本县(区)面试各项工作。
三、面试时间
市招基层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9月7日,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面试人员确定后,教育、人社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并逐人电话通知,确保进入市招面试的考生都能按时参加面试。确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县(区)教育、人社部门须要求考生写出书面放弃申请,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考务办,放弃人员书面申请附后。
2、面试成绩统一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各县(区)要尽快统计面试人员成绩,核对无误后,县(区)教育、人社、监察部门在《2013年市招教师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盖章,于9月9日上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
3、面试工作其他事宜请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庆阳市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基层学校教师岗位招录及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庆市教发〔2013〕136号)文件执行。
4、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时限,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庆阳市教育局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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