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即将全国通用?
二级建造师实现跨省注册,很多人关心二级建造师证书将全国通用还有多远?我们一起来梳理回顾一下相关政策。
(一)2017年7月,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1条提出:
1)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2)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近日,西藏与陕西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上达成了合作意向,为了西藏地区建筑业的发展需求,在陕西省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入藏注册执业。点击查看原文>>
为了防止跨区执业导致“挂靠”之风兴起,以下:
1、从源头预防“人证分离”,所有申请入藏执业的陕西省二级建造师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一旦查实人证分离,将对建造师进行1至3年内不得在西藏自治区和陕西省内进行注册的处罚。
2、入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本人未到场注册的,需进行现场视频,并在视频中出示个人承诺书。
3、陕西省入藏初始注册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寸蓝底近期清晰彩色照片2张(申请表上贴照片处1张,另外在申请表空白处贴1张);
(二)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两面);
(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六)视频截图(本人不到场注册的,需提供注册时现场进行的本人同意进藏注册的视频截图。视频截图里需有注册人员图像和个人承诺书);
(七)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逾期注册的需提供);
(八)二级建造师申报注册诚信承诺书(企业版)。
自7月起,每月1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注册中心6号窗口开始受理企业二级建造师人员引进申请表。
相关政策:
2017年11月,福建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提升个人执业注册行政服务效能的通知》,率先明确了“外省二级建造师入闽注册”操作规程:
需在外省取得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信息已导入全国建造师注册系统
需要在网上办理系统登记省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信息,按省内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人员申报注册,本人无需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同时,还取消了“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或变更注册在同一单位执业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注销或变更,注销后满一年方可办理重新注册”的规定。陕西、西藏、福建三地为“打破地方区域壁垒”做出了表率,希望这样的好政策能够在全国更多省份施行,为建筑业同行和企业带来更多便利!这也意味着二级建造师证书含金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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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