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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真题

发表时间:2019/10/23 10:31: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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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背景资料

某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1600m2,基坑开挖深度6.5m,地下二层,地上十二层,筏板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枃。工程场地狭小,基坑上口北侧4m处有1栋六层砖泥结构住宅楼,东侧2m处有一条埋深2m的热力管线。

工程由某总承包单位施工,基坑支护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前,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并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随后分包单位组织了3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形成论证意见:

“方案采用土钉喷护体系基本可行,需完善基坑监测方案,修改完善后通过"。分包单位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拟按此方案实施,但被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要求整改。

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升降机安全专项检查,对该项目升降机的限位装置、防护设施、安装、验收与使用等保证项目进行了全数检査,均符合要求。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3层进行了样板间施工,并对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时,随工单位以样板间已检测合格为由将抽检房间数量减半,共抽检7间,经检测甲醛浓度超标:施工单位査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后对原检测的7间房回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施工单位认为达标,监理单位提出不同意见,要求调整抽检的房间并增加抽检房间数量。

问题:

1.根据本工程周边环境现状,基坑工程周边环境必须监测哪些内容?

2.本项目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到专家论证的过程有何不妥?并说明正确做法。

3.施工升降机检查和评定的保证项目除背景资料中列出的项目外还有哪些?

4.施工单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抽检房间数量减半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请说明再次检测时对抽检房间的要求和数量。

参考答案:

1.根据本工程周边环境现状,基坑周边环境必须检测:(1)坑外地形的变形监测:(2)邻近建筑物的沉降与倾斜监测(3)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监测。

2.本工程为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开挖,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不妥之处: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并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

正确做法: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技术负责人签字;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不妥之处:分包单位组织了3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

正确做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

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参加。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还包括:安全装置、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4.理由成立。民用建筑工程验收中,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一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共需检测14间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时,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案例四

背景资料

沿海地区某群体住宅工程,包含整体地下室、8栋住宅楼、1栋物业配套楼以及小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等,业态丰富、体量较大,工期暂定3.5年。招标文件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要求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风险,特别是通用措施费用项目均应以有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最终按固定总价签订施工合同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针对招标文件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申请答疑,建设单位修招标文件后履行完招标流程,最终确定施工单位A中标,并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A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允许总承包单位自行合法分包,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分包给C单位(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劳务队伍进行施工)、自行施工的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含钢筋、混凝士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D单位,上述单位均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例行检查时提出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査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相关规定要求整改。

在施工过程中,当地遭遇罕见强台风,导致项目发生如下情况:

①整体中断施工24天;

②施工人员大量窝工,发生窝工费用88.4万元;③工程清理及修复发生费用30.7万元;

④为提高后续抗台风能力,部分设计进行变更,经估算涉及费用22.5万,该变更不影响总工期。

A单位针对上述情况均按合规程序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认为上述事项全部由罕见强台风导致,非建设单位过错,应属于总价合同模式下施工单位应承担的风险,均不予同意。

问题:

1.指出本工程招标文件中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正确做法

2.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通用措施费用项目有哪些(至少列出6项)?

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上述分包行为中哪些属于违法行为?并说明相应理由

4.针对A单位提出的四项索赔,分别判断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不妥之处一:要求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风险

正确做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以及规范。

不妥之处二:通用措施费项目均以有竞争力的报价投标

正确做法:通用措施费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不妥之处三:最终按固定总价合同签订施工合同

正确做法:根据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该工程不适用固定总价合同,可采用可调总价合

2.通用措施费项目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3.违法行为一: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

理由:物业配套楼包括主体结构施工,如进行分包,则属于违法分包行为。

违法行为二:C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

理由:专业承包单位未在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属于转包行为,违法。

违法行为三:A单位将自行施工的8栋楼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包含钢筋、混凝土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D单位。

理由:劳务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以外还计取材料费的属于违法分包行为。

4.事件一:24天工期索赔成立。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

事件二:窝工费用索赔不成立。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员窝工,各自承担。

事件三:费用索赔成立。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损失及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事件四:费用索赔成立。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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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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