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2012〕函设字3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自查,并于7月23日前将检查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我局建筑业处。
检查项目的数量要达到本地区可查项目总数的一定比例,县(市)检查不低于30%。检查结果要尽可能地详细,除填写《检查情况汇总表》外,还须提交检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等内容,并注重总结先进工作做法和经验。
联系方式:王健琼,电话(传真):0576-88517781。
相关附件下载:台建规转[2012]24号附件1.pdf 台建规转[2012]24号附件2.pdf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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