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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第六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第九条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 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满分都是100分,合格标准都是60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中级会计实务》、《中级经济法》、《中级财务管理》满分都是100分,合格标准都是60分。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011年12月(查看各地具体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2011年10月-2011年12月(查看各地具体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查看各地具体时间
考试时间:

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10月27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10月28日     9:00-11:30 经济法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2年度考试。(查看考试大纲
本次考试使用2012年版考试用书,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用书预计在12月初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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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010-59797966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会计专业培训机构)为帮助2012年考试顺利通过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特举办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远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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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咨询热招:4000-18-8000,010-59797966
课堂名称 全程强化班 考点串讲班 应试点题班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经济法
中级财务管理
  • 班次说明:全程强化班、串讲点题班、应试技巧班、应试模考班、真题班、内部资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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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动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