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试行考评结合的经济、工程等系列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打印事宜的通知
为了方便申报人员,2017年,我们对北京市职称申报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北京市高级经济师专业实务、高级工程师(施工、通信专业)专业实务及部分系列中级专业实务考试合格成绩,可以通过职称评审申报系统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时,不再提交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
二、需要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他人代办,须持代办人、被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同复印在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7月20日(9:0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1层)办理。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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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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