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研究决定,201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2013年1月8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地点及时间
1.领证地点:上海市会计学会(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1号楼1315室)。
2.领证时间: 1月8日(周二)至1月11日(周五),工作时间:9:00—15:00。
3.联系电话:64386502。
二、领证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在空白处签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须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1月6日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或者成绩查询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点击查看!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