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奖励情况的公示
协会为保障会员权益,对部分未按时上报全科合格奖励的申请人,于2015年1月15日—21日组织了补报,共收到17份补报申请。
因部分机构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此前已经发布的奖励名单中(渝会协[2014]149号),部分人员不符合奖励条件,协会与社保局取得联系后,重新核实了各申请人的社保信息。
协会对收到的123份奖励申请进行了核实,其中30人不符合奖励条件。现将重新审核后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协会将不再受理2014年6月30日前成绩合格人员的奖励申请,未上报的奖励申请将作弃权处理。
按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奖励管理办法》(渝会协[2012]29号),奖励对象仅为:合格成绩发布之日前已经来到行业工作,且至今一直在行业工作,机构已按国家规定为其购买社保的申请人。
如对申报奖励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协会考试会员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3日—1月27日
咨询电话:67031193、67031195
附件:
2014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奖励公示名单.xls
(责任编辑:ld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