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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关于2010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4/8 18:12: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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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设备监理师、资产评估师、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执)业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至28日

考生可直接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www.ccrk.com)或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点击“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长春地区的考生应选择“长春市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及驻长春地区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办法: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29日(长春市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考生须按现场确认时间到所选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1号,市委会堂南侧(见网站报名地点位置路线示意图)。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等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30日

经现场确认后,考生即可网上缴费,标准见附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
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
9月4日
上午:8:30—11:00
经济法
下午:1:00—3:30
财务会计
下午: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从2010年起,原来的两天半的考试日程安排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
五科试卷全部采用网络评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务必注意:1、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超出指定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回收。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三、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
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
工程类
大学专科
工作满5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大学本科
工作满3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一、非经济、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通过经济、会计、审计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考试成绩滚动办法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工程、经济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
已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经济法》科目;
已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财务会计》科目。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单位等材料,以及因考试作弊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电话:0431-88591803、88591802。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是,在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的,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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