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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资产评估协会:开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6/22 14:54: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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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 》(中评协〔2016〕4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后,应当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手续。

二、登记系统启用时间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自2016年6月20日起启用运行。

三、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办理所需资料

1.不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登记应提交(一式两份):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登记应提交(一式两份):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双面打印);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双面打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5)本人与所在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考试合格人员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官网的登记系统个人中心端口登录中评协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登记系统使用说明书(可以在中评协官网下载 )。

2.提交登记申请后,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到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手续完成后,登记系统自动生成《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登记卡》记录资产评估师的基本信息,提供二维码查询功能,根据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分为评估机构人员《登记卡》和非评估机构人员《登记卡》两类。

4.登记手续完成后,中评协网站发布登记公告,省评协根据公告打印《登记卡》,为登记为评估机构人员的资产评估师制作执业会员证书和印章。

5.省评协发放《登记卡》、执业会员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因系统设置受限,登记系统操作建议由考试合格人员自行完成。操作时需先注册并登陆后填写登记申请,上传的附件原则上要求原件上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保证复印件清晰完整。

(二)考试合格人员可以随时登陆登记系统查询登记办理情况。

(三)评估机构人员《登记卡》可以由资产评估师自行下载打印(首次打印除外),是资产评估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凭证,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参考。

由于新系统刚启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异议,请及时向省评协会员部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王孝娥,0371-65739617。

附件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2: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docx

附件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docx

附件4: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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