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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收尾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3/3 14:30: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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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号)和《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8号)文件精神,现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2.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考生,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其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3.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登记确认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予以退还报名费。

三、具体操作流程

1.确认登记。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尽快将收尾考试有关事宜向社会发布,并联系2014年本考区已报名考生,确认其是否参加此次收尾考试并做好登记工作。

2.退费登记。对放弃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考生进行退报名费登记(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考生应将本人身份证件和本人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备注:本人自愿放弃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申请退还报名费。复印材料由本人签字确认后,直接送达或传真至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中心。

3.汇总上报。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落实本考区报考情况后,请于3月20日前将相关数据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核验,于4月10日前予以退款,请考生注意查收相关登记的银行帐户信息。

4.打印准考证。参加收尾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5日-6月14日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打印准考证。

四、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幢417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十五号楼105

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政府1号楼156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三明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

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8楼842

0597-3293338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楼B栋2

0593-207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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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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