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会计管理办公室关于领取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涪陵区各位考生:
凡在2017年度通过全国会计中级资格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请于6月30日前(法定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者,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涪陵区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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