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9:00—8月31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8月31日—9月1日(每天8:00—11:30,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2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2014年之前在我区参加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2014年之前在外省(区、市)参加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在我区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二、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2017年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三、考生资格审查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从事相关专业时间)。
4.报名登记表。
5.咨询电话:2297995 地点: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一科(和平路南段739号)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三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17年度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设区直考区。
六、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7元。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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