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8月28日。
提示:为提高报名效率,在注册和报名考试前,报考人员须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
****2017年安全工程师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使用说明****
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2014〕106号 )及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7〕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8日至8月28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7月28日至8月29日。
(三)缴费时间: 7月29日至8月30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 9月10日至9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23日至10月27日。
(六)考试时间:2017年10月28-29日。
二、考试科目
10月28日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名称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照片成功上传且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审核地址: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楼504办公室;联系电话:3883130;13890909884,联系人:江老师;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古塔路162号(叙龙宾馆旁边)。
3.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4.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31-8247733,8247722。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 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三)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4)。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附件: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 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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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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