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节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2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国家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参加毕节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科成绩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考试报名表》、《准考证》(2015年)。
2. 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最高学历是中专毕业文凭及以下,报考中级并取得合格者需要同时提供助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2张近期标准1寸证件照。
5. 工作单位证明(内容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年限具体时间、现职称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月20日-2016年1月29日(不含周末)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二)地点
毕节市麻园路劳动保障大楼9楼考试中心。
(三)资格复审工作于2016年1月29日下午16:30前完成,未提供资料参加复审的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咨询电话:0857-8222949。
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人员名单
考后关注:
(责任编辑:xy)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经济师
[协议护航-退费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经济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经济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