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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事考试网:2014年外销员考试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14/6/16 16:45: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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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际商务及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外销员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资格审核点办理手续。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和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四)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暂行规定中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外经贸外语”科目,只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五)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六)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不再有效。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包头外销员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包头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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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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