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6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其他事项
(一)2012年不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
(二)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五、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址: http://www.nmec.org.cn)
2.当年试用期合格证明;(网址:http://www.nmec.org.cn)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外省学历需开具毕业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或学历认证书),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以上复印件大小均为A4纸。
9. 考生报名照片。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六、考生须知
1.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检查。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2. 长春考生到现场审核点进行审核前,请务必登陆长春卫生局网 (/index.jsp)公告栏或长春市医学会网站 (http://ccyxh.changchun.jl.cn/index.jsp)的公告栏,查看具体报名地点、时间,注意审核时间安排和所需携带的材料,避免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核;
3.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考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等工作;考生如有报名疑问,可咨询长春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电话:0431-82762466。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执业医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阅读中大执业医师考试网整理的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辅导资料。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 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 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相关推荐:
关注: 执业医师考试试题 报考指南 论坛交流 职称英语网络辅导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