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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财政局: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问题答疑

发表时间:2016/3/24 11:54: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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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国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报名有关问题解

一、问:广西考区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是如何规定的?

答:广西考区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相关规定如下:

1、考试方式: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所有考生(包括50岁以上)统一在计算机上作答。

2、考试时间: 9月10日—12日,分两个批次进行。每个考生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请看准考证。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三个,其中《财务管理》和《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二、问:广西考区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仍采用开卷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5小时,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南宁市自治区本级考点。

三、问:广西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订购教材和打印准考证是如何进行的?

答:广西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购教材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为2016年3月2日至21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至22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至27日;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在网上报名注册时须记牢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备资格审核后进行缴费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重新登录使用。

四、问:网上订购的教材如何领取?

答: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订购教材时,可自愿选择以下两种领取方式之一:

一、自行领取方式。出版社教材送达广西各地后,广西财政会计网将发布通知。请考生关注,并自行到报名信息审核点领取。

二、邮递送达方式。考生订购教材时如选择采用邮递方式,须自行缴纳快递费,并正确填写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及联系电话。

邮递教材由广西邮政负责配送,邮件查询网站为:http://yjcx.chinapost.com.cn。如果因为考生不慎填错邮寄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原因等收不到所订的教材,请打咨询电话:11183。

特别提示:请考生报名缴费确认后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 “网上报名回执表”留存(不方便打印的可以截图保存),以便随时查询自己的报名、订购教材及邮递等缴费情况。如果“网上报名回执表”上没显示有邮递费的考生,请自行到报名信息审核点领取所订的教材。

五、问: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报名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1、基本条件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报考中级会计资格的具体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截止到2016年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报考高级会计资格的具体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已有一定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2)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

(3)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二年;

(4)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六、问:如何理解和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答: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开始,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但要减去在这段时间内考生参加全日制在校就学期间的时间。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没有再参加全日制在校学习的考生,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大专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2.本科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4.硕士学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5.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文件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因此,参加2016年度考试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三)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因此,报考人员全日制在校就学期间的时间要除去。

(四)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因此,会计工作年限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开始算起。

七、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材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应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他资料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

八、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报名公告信息,看清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和退费。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报名时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并检查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信息除固定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无法再改动报名信息。

九、问: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报考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15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已通过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系统的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到。除此之外,其他考生均为首次报考考生,需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十、问:报考人员如何确认报名成功?

答: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缴费截止日期之前(3月27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网上报名的关键环节,考生应对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不利后果负责。

十一、问:为什么有的考生在报名时,系统提示“逻辑年龄不符合”?

答:按照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报名系统对1991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设置为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请在报名期间携带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各市级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报名信息确认点具体地址可到广西财政会计网查询。

十二、问:考生应该怎样选择报考考区?

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的属地选择相应考区。持中区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邕考生请选择区直考区报考。

十三、问:持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能否在广西报名?

答: 持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入广西的手续后方可报名。

十四、问: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如何报名?

答:部队考生可按驻地就近原则在当地报名;原铁道系统考生按广西接收铁路系统会计人员划分的原则在属地报名。

十五、问:审核时所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完成2015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这句话如何理解?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完成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登记;还没来得及进行登记的须提供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

十六、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怎样报名?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考生可持打印的会计持证人员信息表,经发证单位确认无误并出具证明的可以报名。

十七、问:毕业证书丢失如何报名?

答:考生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可以报名。

十八、问:国外学历证书丢失如何报名?

答:考生持教育部认证单位重新出具的认证书报名。

十九、问:以前发的会计证无效后,又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年限如何计算?

答:1999年以前颁发的会计证(绿皮),由于未重新换证,按作废无效处理,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会计工作年限按新证书颁发日期起算。

二十、问: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时换新证,发证时间变更的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时换新证的发证机关开具证明。

二十一、问:考生报名照片有什么要求和用途?

答: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5KB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以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自带了处理演示)。

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

二十二、问: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有误如何修改?

答: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自行登陆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请到报名点取消审核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可使用正确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即可。

二十三、问: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十四、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对考试作弊行为有何处罚?

答: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该刑法修正案对考试作弊新设置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和代替考试罪两项罪名。其中,组织考试作弊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考试罪,可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6年1月北京首例考试作弊案的考生及枪手,均因犯代替考试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及罚金。

二十五、问: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否有补报名?

答:不安排补报名。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十六、问: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二十七、问:2016年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结束后是否可以继续打印?

答:不能。2016年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只能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过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无法再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5日24:00,逾期将不能参加考试。

二十八、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十九、问:公司没有人事章、档案在人才中心或街道存放的怎么办?

答:公司没有人事章的盖公章。档案在人才中心或街道的到存放地盖章。

三十、问:考试合格人员如何领证?

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考试合格人员领证事宜,请关注广西财政会计网上的通知。

三十一、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没有领取证书的学员能否报名?

答:不能,只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学员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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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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