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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人社局:2017上半年心理咨询统一鉴定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3/15 10:55: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7〕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电子商务师(4-2级)、企业培训师(3-1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理财规划师(3-1级)。

(二)全省统考职业

秘书(5-3级)、育婴师(5-3级)、速录师(5-3级)。

(三)全省试验性统考职业

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健康管理师(3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信用管理师(3-1级)、创业咨询师(3-2级)。以上五个专业由省中心组织实施。

二、鉴定时间

上半年统一鉴定的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24日(限工作日接收报名)。请各单位和个人按照时间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上报不予受理。考试时间为:5月20日至21日。

三、报名地点和报名方式

我市统一鉴定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人员(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由本人或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崤山路中段37号)西配楼107室报名。联系电话:0398-2976190。

四、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至三门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室(市人社局西配楼107室)进行报名,申报材料如下:

1、《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

5、1寸及2寸同底板免冠白底照片各2张,1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20kb以下)

(三)今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和心理咨询师(2级)的前两科都将首次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第一科(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为客观题,第二科(专业能力)为主观题。考生应掌握计算机操作及汉字录入能力。

(四)全国统一鉴定收费标准按《关于规范调整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5号)和《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执行。

五级报名考核鉴定费:130元;

四级报名考核鉴定费:150元;

三级报名考核鉴定费:175元;

二级报名考核鉴定费:295元。

附件: 1、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种报名条件

2、《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登记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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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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