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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发表时间:2015/7/29 16:25: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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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职发[1995]54号);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份,考试设5个科目,分4 个半天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第一天 上午8:30—11:00 经济法

下午1:00—3:30 财务会计

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第二天 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三、考试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1个科目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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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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