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注册及验证的通知
凡符合造价员注册条件及持造价员资格证书编号为“桂09、桂10”开头未验证的造价员,请按如下要求办理注册或验证。
1.注册受理时间:2012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并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市造价站)办理注册。
2.验证受理时间: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完成网上验证申请,12月1日至10日前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市造价站)办理验证。
3.网上申请及提交书面材料要求,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桂造价[2012]11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桂造价[2012]14号)文件办理。
4.逾期不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注册和验证的,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咨询电话:0771—5867296 ,各市造价管理站联系电话在广西造价员管理系统公告信息栏中查询。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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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