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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考试院:我省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将于3月19—20日举行

发表时间:2016/3/4 17:08: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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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将于3月19—20日举行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以下简称PETS)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设计并主办的面向全社会、以全体公民(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为对象的非学历证书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英语交际能力,考生无职业和受教育程度限制。PETS考试每年3月、9月开考两次,考试难度由低到高分为1至5级(省教育考试院承办1-4级,5级由南京大学承办)。考试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我省自2000年开考PETS项目以来,总报考人数累计达73万余人,年报考人数位居全国第五位(包括PETS-2级听力替代高考听力的省份)。近年来,我省PETS考试报名人数快速递增,2014全年同比增长5.83%,2015全年同比增涨6.2%。本次考试全省报名人数为53651人,比去年同期增长7.59%。

本次考试开考1-3级,分别在全省13个市、57个考点进行,考试将于3月19至3月20日举行。

本次考试集体报名点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7日至3月20日,社会考生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至3月20日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上午8: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口语考试上午9:00后、下午2:00后禁止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

二、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答题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参加口试的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口试卡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物品。以上笔试和口试考试,如发现考生携带禁带物品,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四、根据考试中心规定,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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