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7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7〕18号)安排,现将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价格认定中心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17年度价格鉴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12月11日至12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审核地点:山西省价格认定中心
地址:太原市小东门街13号
联系电话:0351-3043195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及从业证明材料。(证明模板在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考生服务]栏目[下载中心]下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报考人员须在本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审核部门将不予受理。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一)考全科人员报考条件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其他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山西省价格认定中心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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