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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人社局:2017卫生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17 14:45: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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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社会医疗机构: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46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材料要求:

1、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查询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证明网址:http://jxzcj.jxedu.gov.cn/(2000年以后江西省内中专毕业证),www.chsi.com.cn (2001年以后大专以上毕业证)。下同];④身份证复印件。

2、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查询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身份证复印件;⑤护理专业提供护士资格证和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中专学历须提供初级士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学历须提供在医药卫生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证明。

3、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查询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中专学历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医(护)师类的必须提供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本科、硕士)学历须提供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证明; 医(护)师类的必须提供资格证、执业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审核及考务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和驻市医疗卫生单位为本地(本单位)资格考试报名点,负责本地、本单位考生的现场确认和报考材料的收集及上报。中心城区诊所、附件1中未列出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到医疗机构所管辖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坚持“责任到人”和“数据对应”的原则。责任到人:即各报名点要向考点正式提交公函,明确指定现场审核的签名人,并使指定人员和考生申报表中的现场审核签名人员一致;数据对应:即汇总表顺序号与资料归类顺序号必须全部对应一致。

1、报名统计表和考生信息汇总表(各一式三份,见附件2、附件3):实行级别优先(即士→师→中级),多门置前(4门→3门→2门→1门),专业归类(医、药、护、技)的顺序制表。

2、资料整理:①报名点资料:报名资料依序号摆放;②考生个人资料:考生个人提交的资料,其装订顺序按照本通知“一、报名材料要求”中所列顺序摆放。

3、请考生详细阅读中国卫生人才网《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如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后果考生自负。

4、凡提前一年报名的医师、护士类考生,必须提供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注册证件。

5、确认单:报名点打印,报名点管理。

附件:1、2017年赣州考点卫生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2、201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

3、201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生信息汇总表

4、江西省人社厅、卫计委关于转发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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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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