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领证须知:
1、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考生往返奔波,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不需到现场提交制证照片。
单科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单科合格证书。
2、由于个别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格式,影响冲印效果,不能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更换照片。请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更换照片。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具体领证时间待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城市规划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城市规划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成绩查询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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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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