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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地产经纪人协会: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资格证书领取及注册登记等有关问题通知

发表时间:2016/5/18 17:00: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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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资格证书领取及注册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及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6号)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经纪人、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96号),现将2015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考试(河南)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2)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015年度我省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共135人,名单详见附件1。

2015年度我省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共114人,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表3,省直考生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5月27日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一单元607室)领取。

三、申请注册登记事宜

1.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资格证后可申请初始注册,应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cirea.org.cn)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的规定,携带注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由地市办理初始注册。

2.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登记,应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服务系统”(http://jjrzc.cirea.cn)填写登记信息,打印初始登记申请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和《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的通知》(中房学〔2015〕7号)的有关规定, 携带登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经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审查合格的,可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服务系统中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登记人员名单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公布。

附件二: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合格人员(河南).doc

附件三:证书领取处联系方式.xls

附件一: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人员(河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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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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