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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会计网:2017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范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3/16 17:14: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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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范围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工作,帮助参加答辩人员做好答辩前复习准备工作,现将答辩范围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二、企业类申报人员学习参考材料

1、管理会计基本指引;

2、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117号);

3、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4、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解读。

三、事业类申报人员学习参考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

2、《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2017]4号);

3、《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

4、《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5、《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6、《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7、《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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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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