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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可在36所高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发表时间:2014/4/17 10:12: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特岗教师可在36所高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据了解,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培养任务由36所高等学校承担,共计招收1000人。

  《通知》规定,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名条件是:(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二)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三)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具体招考办法为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自愿报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培养学校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可于12月10日—2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网上报名,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通知》指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培养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定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学费补贴,具体办法自行制定。

  【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为保证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特岗教师自愿报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培养学校组织复试择优录取等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特岗教师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二)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1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三)确定复试名单

  培养学校于2012年1月10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培养学校研究生院(处、部)进行审核。

  (四)复试录取

  培养学校于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告知参加复试的特岗教师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各培养学校于2012年1月15日至2月22日期间完成网上录取工作。

  【特岗计划】

  为解决农村地区师资紧缺、结构性失衡问题, 2006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联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任教。六年来,共招聘23.5万名中央特岗教师,赴22个省区、1023个县、2.8万所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连续三年留任比例均达8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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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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