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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人事考试网: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4/3/24 15:48: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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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定于6月15日举行,2014年邢台质量工程师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1日,审查时间为3月20日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8日至11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7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5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1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3月17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或2001年1月1日前取得的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证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由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只有在各市考试机构完成对该报考人员后台资格确认工作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因此,各市务必于3月20日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后台资格确认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结合工作安排和节假日安排自行确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网上缴费开始时间在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各市考试机构当场明确告知。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1年1月1日前取得的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证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3月24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各1份进行复审,4月9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结束后,将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试卷预订采用GPTMIS系统,试卷预订单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市在收到报名数据后,及时打印试卷预订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生成的试卷预订信息一并于4月25日前上报我局职称考试处;5月16日前上报GPTMIS考试数据库和考场资源表(附件4)。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6月8日至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符合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四、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客观题)、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客观题)、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各科目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职称考试处。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

为使考生在有限的备考时间内获得高效率的提升,报名参加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根据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情况选择不同班次学习。本站提供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请点击试听>>

网校除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也根据考生需求,或将以现场面授(定时定点)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质量电话:010—53688886,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网站售书质量电话:4000-18-8000。同时,为配合2014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质量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九、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十、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doc

2、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

3、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4、考场资源表.doc

5、培训机构听课流程及购书流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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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邢台质量工程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邢台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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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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