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领取通知(2015.9.22)
各相关考生: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以及补办的2014年度经济师、补办的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补办的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补办的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补办的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含增项)证书已到。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限2015年9月15日前已经交表的考生)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需出具本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方可代领。
办公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室(平桥原军转办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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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