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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领取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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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通过2007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和2008年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于每周三、四携带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到省考生中心领取合格证明。(省府大院北二路乡企局四楼)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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