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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厅:2013年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

发表时间:2014/3/28 15:02: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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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区内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3]1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3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区内合格分数线的函》(宁人社函[2013]92号),现将我区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人员54人。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三年有效(2014-2016年参加评审)。

二、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合格人员36人。成绩合格证在自治区范围内一年有效(2014年参加评审)。

请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及时到所在地市财政部门领取成绩合格证书。

附:1、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全国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区内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高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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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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