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发表时间:2017/8/17 17:24: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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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人考函〔2017〕38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47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7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2017年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办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至2017年8月31日下午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8月30日- 8月31日。具体审核地址如下: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办公及票据领取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宁市建政路3号

0771-5624161

2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0772-2828697

3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

0773-2815807

4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梧州市新兴一路32-1号四楼

0774-3856118

5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一楼6、7号窗口)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6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0770-2834805

7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0777-5987287 0777-5987109

8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9

广西区人事考试院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0771-5505211

10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

0771-7968335

11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2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3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香莞路40号

0775-2680828

14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拉域小区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685106 0776-2685121

1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0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样式见附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1份(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2017年8月30日9∶00至2017年9月5日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7年8月18日9∶00至2017年9月5日17∶00。

3.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7元。

4.票据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7年9月11日-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16日上午10∶00至2017年10月22日下午14∶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考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七、考场设置

本次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1科、免2科3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免1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

附件:

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do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doc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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