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西财政会计网:公布2011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

发表时间:2012/2/1 13:42: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会计考办、职改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自治区直属有关企业,中央驻桂各有关单位,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阅卷评分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成绩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准确认有效。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以下简称《合格标准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合格标准通知》的规定,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经核准,全区共有151人取得全国成绩合格。取得全国成绩合格者核发由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印制的《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于2013年底前有效。请考生到所在考区的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领取,区直考区考生到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领取。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以及全国会计考办《合格标准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0—59分。经核准,全区共162人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者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级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于2011年底前有效。请考生到所在考区的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领取,区直考区考生到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领取。

三、各市会计考办和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必在接到本《通知》2个工作日内,通知取得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及时领取《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和《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级成绩合格证》。

附件:1.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2.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四、关于考试用书考试培训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高级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高级会计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成绩查询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成绩查询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相关推荐:

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通知

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查看2011年全国高级会计师成绩查询汇总

各地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信息汇总

关注: 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报考指南 论坛交流 辅导资料

(责任编辑:xll)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