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16〕82号
关于公布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5〕23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5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区内合格分数线的函》(宁人社函〔2015〕587号),现将我区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人员43人。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三年有效(2016年-2018年参加评审)。
二、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0分,合格人员30人。成绩合格证在自治区范围内一年有效(2016年参加评审)。
请成绩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时到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领取成绩合格证书。
附件:1.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宁夏区内成绩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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