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重庆土地估价师协会: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5/4 10:06: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摘要: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将于9月14、15日举行,2013年重庆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0日—6月30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2日—7月1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16日—9月15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土地评估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9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切实做好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为确保本考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成立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重庆考区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黄茂军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程培昌(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会长)

成员:黄建(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陈正义(市国土房管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刘大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副会长)胡育林(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秘书长)

邓兰(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管理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办公室,在考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考务工作办公室主任:胡育林

成员:罗旭、熊兆立、李绍玲、王利明

考务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按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2013年 9月14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8∶30-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2013年9月15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14∶30-17∶00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三)报名程序

1、首次报考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报考人员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协会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2、续考考生报名方式

登录“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后,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协会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

(一)网上填报时间:2013年5月20日 — 6月30日

现场审核时间:7月2日-7月13日到协会办理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报名地点:协会评估部(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32楼),联系人:罗旭、熊兆立、李绍玲,联系电话:63654185、63654171传真:63654170;

(三)准考证制作:通过了现场审核的考生,请于8月16日至9月15日经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并妥善保管好。

五、考试参考资料

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仍使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六、发证与执业及其他

(一)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经各考区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二)按照中估协要求,所有报名考生(包括首次报考和续考报考)网上填报时使用的照片,统一规定为“二吋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不再另交纸质照片。

(三)网上填报资料时必须按照有关说明逐项填写,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等数据。在协会办理了现场审核后,应自行上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如有疑问,务于7月20日以前到协会复核。

联系人:罗旭、熊兆立、李绍玲

联系电话:63654185、63654171

传真:63654170

附件:1.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考区名称及代码表

参加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的考生可登录土地估价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土地估价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等信息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考试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编辑推荐:

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大纲汇总

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增减内容

关注:2013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培训   考试用书

 

(责任编辑:fk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