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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会计网:停止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1/30 17:55: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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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事项的通知

新《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停止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调转、变更信息等所有相关事项。原持有的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在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出台新的人员管理及继续教育办法之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按原办法执行。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变更及继续教育抵免办理开通时间请关注本网站通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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