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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信管理局:通信工程师报名5月22日开始

发表时间:2017/5/18 11:57: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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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海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相关中央驻琼单位,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各有关单

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74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

通信专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共同负责对我省通信专业考试的指导和监督。资格审核由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海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

二、考试级别与科目

(一)初级资格:《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

(二)中级资格:《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中级《通信专业实务》考试科目分:交

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具体专业类别与范围见附

件),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均分2个半天进行。《通信专业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

间均为2小时;《通信专业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

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通信专业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

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初级职业水平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中级职业水平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见附件2),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1、各考生登陆报名网址:http://tx.rkb.gov.cn/。进行在线网上报名。

2、填报信息并打印《考试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公章。

3、网上报名时间为: 5月22日—7月15日,

4、现场资格审核时间:5月25日—7月15日。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5日—7月15日将《考试报名表》

及相关报名材料交到海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地点: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113室)。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包括各种复印件及证明材料),须加盖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请各考生在有效时限内及时报名,过时不再受理。

五、报名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1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须提供证书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4、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六、报名费用

按琼价费管〔2015〕67号文件执行。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0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考试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准考证在网上自行打印。考生凭准考证和

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公布考试结果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果将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 www.hnca.gov.cn )上公布。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证书。

九、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大纲及教材。考试报名表、考试大纲、教材等相关资料请上网购买(购书网址:h

ttp://www.tx.rkb.gov.cn)。

联系人:龙若( 0898-66533695 );王晓玉(0898-66533000)

附件: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类别与范围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5日 2017年5月5日

附件: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类别与范围

一、交换技术

从事通信网络交换系统(包括语音、数据等不同平台信息和电路、路由等不同交换方式)及其管理支

撑系统(如信令网、智能网、监控系统、计费系统等)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

维护、测试计量、系统集成、为客户解决方案以及为市场提供技术和支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传输与接入

从事通信网络传输系统(包括有线、无线不同传输媒介、各种宽带速率、基础数据网如DDN、X25、F

R和ATM等)和接入网系统(包括移动通信基站系统、传输监控、同步网系统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

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技术支持和网络与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终端与业务

从事通信网络终端系统、通信业务及其管理支撑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以及为

客户提供通信终端与业务服务、通信市场开发与策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技术

从事互联网技术体制标准的制定、网络设计、网络优化、网络监控、计费系统、业务应用、网络信息

安全等领域的科研、开发、集成、运行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设备环境

从事通信网络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工作环境系统(如温湿度、电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监控系统

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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