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官网
广东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广东2016年一建成绩查询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点击查看成绩查询入口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6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通过资格复核,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资格复核时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四、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省直、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5)。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五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暂未公布参考往年一建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专业类别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分 | 60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分 | 78分 | |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讯与广电工程 机电工程 矿业工程 | 160分 | 9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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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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