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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自学考试网:201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11/29 16:53: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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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将于2014年3月22日-3月23日进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各时间:2013年12月1日-12月30日

报名地点: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考点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考生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允许凭户口簿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港、澳、台同胞凭本人港、澳、台身份证报考。报名时必须按要求采集照片信息。

三、收费标准

根据吉财综函字[2000]第68号文件规定,

收费标准如下:

报考笔试每人120元,报考口试每人120元。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

考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9:00笔试

2014年3月22日下午至3月23日口试

各级别具体考试时间:

级    别
笔试时间
口试时间
一级B
90分钟
3分钟
一级
90分钟
8分钟
二级
120分钟
10分钟
三级
120分钟
10分钟

笔试形式:笔试分四个部分,即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写作。

口试形式:2个口试考官考2个考生或3个考生,分三个部分,考生自我介绍、2个考生根据题签交流、根据题签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五、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口试采用5级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

六、关于PETS考试成绩在自学考试中的使用

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一)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

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宣传工作,省考办决定在每年两次的考试报名期间进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宣传并命名为“吉林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宣传月”。省考办要求各考点在总结自身全国英语等级英语考试发展特色与经验基础上,大力宣传全国英语等级英语考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附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吉林省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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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关注: 考试教材  报考条件  历年真题

附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吉林省考点名单

考点代码
单  位
联系人
电  话
0101
吉林大学
纪丽婷
0431-85151636
0106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王丽
0431—84602420
0201
北华大学
李红霞
0432-64602578
0301
吉林师范大学
王宝江
0434-3296117
0401
辽源卫生学校
迟虹
0437-3524775
0501
通化师范学院
刘海波
0435-3208021
0502
梅河口市剑桥外语学校
白玉平
0435-4227306
0601
通化师范学院白山分院
于梅
0439-3317431
0801
白城师范学院
郝振海
0436-3221672
0901
延边大学
卜磊
0433-2436554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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