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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1/9/6 11:44: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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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

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通知

中安协〔2011〕29号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在归并过渡期内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的函》(人社部函[2010]135号)和归并过渡期《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按照职业资格鉴定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1. 鉴定对象:

⑴2010年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要求的人员;

⑵2008年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的升级要求的人员;

⑶2010年鉴定和2011年上半年鉴定未通过,有单科合格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2.鉴定地点:

⑴南京市:南京工业大学

⑵大连市: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培训学校

⑶郑州市:河南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⑷福州市:福州市现代安科职业培训中心

⑸昆明市: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职业技能培训站

⑹乌鲁木齐市:新疆欣荣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⑺廊坊市(燕郊):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

⑻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⑼济南市:山东技师学院

⑽北京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鉴定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3.鉴定时间:

 
鉴定日期
鉴定时间
鉴定内容
三级安全评价师
1112
9:00—11:00
理论知识科目
13:00—15:30
专业能力科目
一、二级
安全评价师
1112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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