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重点问题征询社会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重点问题征询社会意见的通知》(财办会〔2018〕18号)(电子版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工作通知”栏下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就财政部提出的征询内容,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10月20日前反馈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人:舟山市财政局会计处 沈琪芳
联系电话:0580-2282598
邮箱:zssqf@qq.com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重点问题征询社会意见的通知
舟山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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