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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2018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成绩复查等有关事项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8 10:45: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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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合格证打印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门考区各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合格证打印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8〕22号)规定, 成绩复核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全国合格标准均为60分,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科目不设省合格线) 。

二、合格证打印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合格人员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成绩合格单。

三、复核方式

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如考生本人对分数提出疑义的,可以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各题型得分情况,以及客观题和主观题得分合计是否有误)。

江门考区考生如需成绩复核,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一式两份),寄至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成绩复核。

三、复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咨询电话:0750-3501733; 邮编:529000。

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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