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8年度经济、正高级工程师、电子、轻工、纺织、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4号),2018年自治区经济、正高级工程师、电子、轻工、纺织、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完成。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们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2日—11月18日。
在公示期间,一律不接待对未通过原因的电话咨询。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对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由盟市人社部门汇总相关情况集中上报,我中心统一答复。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进行修正。
公示时间:11月12日—11月18日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邮编:010055)
联系电话:0471-6261805(传真)6945448
附件:正高级经济师.xlsx
附件:高级经济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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